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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严惩买卖评级,遏制评级虚高!

发布时间:2021-08-10 13:31:18 人气:1005 来源:源点credit、人民银行

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近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

 

《通知》的出台主要是由于此前屡屡出现“高评级高违约”的情况,信用评级结果无法客观反映企业与债券真实风险,国内债券发行人的评级普遍大幅高于国际水平。

 

有数据显示,我国发行债券的企业中,截至2021年8月6日,84.38%的企业评级分布在AA以上,去年同期,企业评级在AA以上的数量占比为85.84%。此外,2020年的债券违约金额中,高等级发债主体占了82%。这说明,“爆雷”债券评级虚高,作为投资者重要参考的信用评级结果没有起到应有的预警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加强监管部门间的联动机制,逐步统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准入要求,联合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标准,在业务检查、违规惩戒、准入退出等方面加强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力,防止监管套利。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开展信用承诺和信息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同时,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和全流程作业合规情况的检查,对评级区分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跟踪评级滞后、大跨度调整级别、更换信用评级机构后上调评级结果等情形进行重点关注。对存在级别竞争、买卖评级、输送或接受不正当利益,蓄意干扰评级独立性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信用评级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通知》将于2022年8月6日起施行,换言之,信用评级机构和各市场主体还有一年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