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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开展适岗培训政策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2 08:48:02 人气:1212 来源:

支持企业开展适岗培训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1)企业适岗培训: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正常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当年无严重失信记录的用工企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单位)。

二、政策内容

(1)企业适岗培训:我市用工企业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下同)、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员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不少于24课时的岗前培训,按照培训合格且评价满意的在岗人数,给予企业3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有关要求: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企业适岗培训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地人社部门申报。开展相关培训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培训补贴,并根据培训考核合格、评价满意且申领补贴时在岗的培训学员人数,按规定拨付培训补贴;对未参加培训、未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未评价、评价结果不满意或申报补贴时不在岗的培训学员均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三、办理方式

1.企业适岗培训申报流程

(1)信息维护。开展企业适岗培训的企业,应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简称网办大厅,下同),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适岗培训-适岗培训企业维护”模块,按要求如实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班申报。

(2)开班备案。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所属类别、岗位特点、管理需求等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及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天不超过8课时),并于培训前3个工作日登录网办大厅,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适岗培训-适岗培训开班申请”模块,培训工种选择“企业岗前培训”,提交课程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等信息。

(3)开班审核。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岗前培训开班审核。开班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开展相关培训。

(4)培训评价。企业开展培训及考核后(企业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口试、任务考核、综合评定等形式评价参培学员培训效果(成绩),并做好培训及相关考核过程记录),应及时组织学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培训-培训评价”模块,进行培训满意度评价。

(5)考核反馈。企业组织学员评价后,登录网办大厅,定位选择“南京”后,再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培训备案和补贴-适岗培训-适岗培训考核信息反馈(南京)”模块,上传培训及考核过程性佐证材料,提交学员考核成绩。

(6)考核审核。区人社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反馈信息审核。

(7)补贴支付。区人社部门每季度首月15日审核后报区财政,经市人社部门核定并公示后,补贴由区人社部门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