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市域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08 15:21:14 人气:1016 来源:
关键词:市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稳中求进
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棋手”和释放活力的“稳定器”,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营商环境形成影响不同行业和企业经营效率的政策、机构、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地理环境等因素的集合。市域经济是以市行政区划为基础,以市级政府作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具有完整产业集群的区域经济。市域营商环境的优劣关系到区域发展质量的高低。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市域营商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疫情期间,需求与生产断崖式下跌,市场萎缩、营收锐减、复工延迟、成本高涨等因素叠加,使得市域营商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如何精准发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稳住经济大盘的关键抓手,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坚决的态度、更有效的举措、更过硬的作风,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是当前学界和各级政府部门关切的重要问题。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优化市域营商环境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行政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数据共享,促进部门协同联动,破解行政“碎片化”问题。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按照最少、必需原则实施清单管理,创新“容缺审批”机制,部分事项做到先批后查。
第二,优化市场环境:畅通市场信息,降低市场准入。建立完备的人才、物流、科技、金融等重要要素信息共享平台,扩充企业经营发展信息获取渠道。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高企业市场准入效率;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优化政策环境:健全政策工具体系,精准灵活施策。政府部门需要根据资源禀赋和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制定精准的复工复产政策,避免政策覆盖面广,“一刀切”等问题。涉疫营商政策的制定主体涉及财政、税务、发改、人社与工信等部门,应当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共同制定相关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增加需求型政策运用比例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减少企业因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充分发挥供给型政策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信息服务,避免生产经营中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增强政策工具与企业要素之间的协同效应,达到“1+1>2”的效果。
第四,优化法治环境:完善法律体系,应对法律风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经营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方面的法律风险、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风险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经营的债务风险。新冠肺炎疫情的长期持续,国内外市场与经贸投资形势的深刻演变,导致部分企业陷入严重的债务清偿困境,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破产立法,建立健全预重整制度和破产审批的简易程序,对破产困境企业精准帮扶,解决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的难题和衍生的相关社会问题。
第五,优化产业环境:分区分级恢复产业链,打通运行“最后一公里”。在产业关联基础上,遵循保障生活需要标准、疫情防治标准、就业稳定标准、发展质量标准,分区分级恢复产业链,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另外,在产业链的上下游衔接和资源协调方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要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引导龙头企业拉动与产业链相关的配套中小微企业复工,支援原料供给和库存销售,完善供应链条,打通“最后一公里”。
第六,优化金融环境:多措并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水平。一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加普惠性的再贷款、再贴现;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并免收罚息。另一方面,提高融资服务品质,对于确无还款能力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同时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
第七,优化人才环境:促进人才流动,创新人才服务。人才资源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疫情期间解决人才荒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包容性城市建设,从身份、观念、权利等方面帮助各类人才完全融入城市生活。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间可以组织相关人才参加线上职业再培训;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等措施,保留人才。
疫情背景下市域营商环境的优化仍面临一些困境,如形式主义、官僚作风等固有顽疾,为此面对疫情的不确定性,营商环境需要优化,更需要重构。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创新型经济形态,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支持力度,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补齐新业态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