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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企业如何退出“黑名单”?南京市税务局新政策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发布时间:2022-11-09 11:50:38 人气:926 来源:

  “十分感谢税务部门给予我们表达诉求的机会,对具体情况进行解释,帮助我们走出困境、长远发展。”南京某医药企业法人代表这样说。2021年,该企业曾因虚开大量发票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于2021年11月被纳入“税务黑名单”管理。

      据悉,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纳税人一旦出现虚假申报、虚开发票、拒绝缴税等严重税收失信行为,被纳入“税务黑名单”的,将受到融资、消费限制、从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失信惩戒,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等隐私信息都会被公布,可以说是“一步失信,寸步难行”。

      而该企业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后,纳税信用级别降为D级,发票领用、业务拓展以及原定的上市计划都受到了巨大影响。“我们当时也是非常积极地去了解有关部门的管理政策,对一些事项进行整改,争取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202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54号令),自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切实强化了权利保障,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失信信息公布工作全过程。其中明确规定:“事前保障知情权,规定在作出确定失信主体的决定前,告知当事人相关事由、依据、拟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事中保障异议权,及时复核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事后保障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的申请权,及时受理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

      满足什么样的要求才能申请停止公布失信信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经过哪些流程?失信企业要如何才能整改退出“黑名单”?

      “当时政策一经发布,我们就组织相关人员向各家企业进行了宣贯,告知了他们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要求和流程。”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黑名单’企业是走逃失联户,进了黑名单以后,企业法人就联系不上了。但也有一部分企业一直是正常经营的,虽然进入了‘黑名单’,但他们还是想继续发展生存下去,那么现在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最短6个月时间就可以退出‘黑名单’正常经营,我们也是希望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缓解压力,把影响降到最低。”

      记者了解到,该医药企业在接受第三稽查局关于54号令的宣传后,发现自己达到了54号令第十八条第一款“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满六个月”可申请提前停止公布的规定标准,第一时间向第三稽查局提出申请。2天内,第三稽查局便精准对接了企业申请,完成对企业税款有无缴清、有无五年内两次被确定为失信主体等情况进行核实,经核查不存在以上问题,经逐级审批准予提前停止公布,该企业信息已从“黑名单”中撤出,目前正在进行上市筹备!

      推行信用修复工作的意义不就在于此吗?现如今,信用与企业发展的各方各面息息相关,是一柄“双刃剑”: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在很多情况下受到钳制,举步维艰;而信用良好的企业也能获得很多政策上的倾向支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如何助企纾困、帮助企业更好发展,是各部门都积极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南京市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信用豁免清单编制,推动部门落实从轻减轻及免于处罚的相关规定,为相关企业打通“绿色通道”;各部门群策群力,根据实际工作具体部署落实,创意满满、亮点十足。所有的努力汇聚在一起,点亮金陵信用之光。

 

(来源:信用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