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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2年我省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示范创建和复核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5 15:52:42 人气:317 来源:

2022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要求,省市信用管理部门协同开展全省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市级示范评估和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市信用管理部门克服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都有所提升,总体情况较好。各设区市以公开遴选方式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涉企信用服务工作,全年全省累计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3398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341家,完成258家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其中:

南京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370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33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43家;无锡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390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47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25家;徐州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150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7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19家;常州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162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4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11家;苏州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563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52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74家;南通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159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4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9家;连云港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235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26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7家;淮安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348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33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14家;盐城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253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38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12家;扬州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351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5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10家;镇江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191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8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6家;泰州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165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8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19家;宿迁市完成企业信用管理培训61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6家,完成示范企业复核9家。

二、复核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年初印发通知的工作要求,各设区市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对2018年度省市两级示范企业开展实地复核评价。相关信用服务机构从4月开始,根据统一规范的复核评价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主要经过查阅资料、访谈、查看现场、依据评分表进行打分等程序,于11月底完成全部268家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复核评价工作,并向省信用办提交复核评价结果。其中:省级示范完成复核24家。省信用办分别于12月9日和12月13日,采取视频会议方式,分别听取了14家机构对24家企业复核评价工作情况的汇报。12月13日,信用建设处召开处务会,研究复核评价结果。2023年2月,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复核评价结果和公布历年认定的省级示范企业名单等事项。23家企业得分超过900分,继续认定为省级示范企业;“南通冠东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对照省级示范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复核评价自评以及信用服务机构赴企业开展复核评价过程中,达不到省级示范标准的要求,主动申请退出省级示范名单,省发展改革委发文取消该企业省级示范称号。

另外,连云港市信用办在对省级示范企业日常跟踪中发现“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较多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案件,符合“一票否决”的条件。省发展改革委发文取消该企业省级示范称号。

2022年,省信用办组织对历年省级示范企业名单和取消认定企业名单进行了核对。2012至2022年,共认定291家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20年和2021年共发文取消认定12家,2022年取消认定2家,共取消认定14家,保留277家。

至2022年底,已完成对2012—2018年认定的全部省级示范企业的复核评价工作。

三、复核企业情况和特点

从了解的情况看,除建议取消认定的1家企业外,23家参加复核的省级示范企业的主要特点有:1、经营状况较好,受疫情影响不大;2、信用制度齐备且执行较好;3、信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了授信管理和对上下游客户的筛选,信用管理各环节较好;4、23家企业在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逾期账款比率和坏账损失率三个关键指标上均表现优良,像“苏州永鼎”的坏账率仅为0.0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2019年的260天降低到132天。这就表明,一方面,在新冠疫情影响下,我省认定的大部分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强;另一方面,我省这些年来面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有力促进了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