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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服务机构环保信用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03 11:01:50 人气:964 来源: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筑牢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期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服务机构环保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对承接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开展环保信用评价与管理,通过建设并运行维护全省统一的环保信用监管平台,将评价结果对接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环保脸谱”向公众展示。

管理办法明确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环保信用等级长期为黑色、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监测服务机构,将其环保信用信息通报信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此举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内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监测社会服务机构环保信用监管工作机制,依托省平台收录本行政区域承接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监测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各相关监测机构的动态评价,及时在信用平台公开。